《人在拘留所,嫌疑人竟是我自己》

第五十二章 诡异!消失的尸体!凭空出现的眼珠!(2/4)

  但徐浩稍微思考,便排除了这个可能。

    无他,若是用眼球钓鱼,鲤鱼咬勾后,鱼钩穿透东西的顺序,会以眼球——鱼唇的顺序挂在鲤鱼上。

    但事实却是,鱼钩先穿过了鱼唇,之后才勾中眼球!

    这代表鲤鱼是在挣脱鱼钩后,在水里做吞食食物的动作时,才被鱼钩勾中眼球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眼球被勾中前,是在水中,或是水面漂浮的!

    但问题又来了......

    若是是先鱼钩,再吞下眼球,那么尸体呢!?

    总不能是凶手抛尸时,只丢了个眼球在渔场吧......

    况且,刘六已经查了监控,那些喜欢打窝的客人也挨个排查了,几乎断绝了凶手是客人这一猜测。

    但若不是客人,受害者又是怎么出现在渔场的!?

    现场凶手没来过,受害者没来过,不是第一案发现场,没有打斗痕迹,凶手也没来抛尸......

    但受害者的尸体却出现了,到底是怎么出现的?!

    总不能是自然生长出一个眼球吧,还是说,凶手是一个超人,他在监控死角飞行,然后丢出一个眼球?

    诡异,就很诡异!

    徐浩感到有些脑阔疼。

    这年头D-级别的案子,都这么难搞的吗?那往上的b级,a级,甚至是s级呢......

    “远处那里呢?”

    徐浩抬头,望向远处,那里是一处小树林。

    “那里没有监控。”

    刘六摇头,“不过虽然没监控,但经过勘察,也没找到有关凶手的任何痕迹!”

    “脚印也没有?”徐浩道。

    一个见习警员伸手,开口道:“搜查那里的人有我一个,那里没有人踩踏过的痕迹,离水库三十米的距离内,都没有人类出现过的痕迹!”

    徐浩之前对李响说过‘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’。

    只要凶手在某地出现过,不管他是在清理现场,又或是在扫除痕迹,那么必然会留下线索。

    若是没痕迹,只能是对方没出现过!

    好烦,要长脑子了...... -->>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